襄阳对向账房公司索要账本的人勃然大怒,欠债人的债务不堪持刀行凶受刑。 7月6日,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接到百姓法院对此案的信息屏蔽书:原告刘某犯挫伤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
刘先生是个体店老板,4年前欠下上万元货款,拖了3年多,何先生多次上门讨债,都以成功告终。
2016年1月3日,何某无奈之下,以三成账本的动作回赠,并拜托了社会上业余讨要账本的工作人员李某和邹某。
李某、邹某下单后第二天,带领10余人拿着委托书到刘某的商铺讨帐,刘某并未配合。 双方对立,接着吵架。 生气的刘先生谎称要到后房取钱还钱,从厨房拿来菜刀,将小李、邹某、小李、邹某等人赶到后赶紧逃跑报警。
刘某叛徒在咸安准备清算公司的年后,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,承认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毫不避讳。
经法医鉴定,行凶者李某、邹某所受刀伤分为重伤和重伤。 随后,刘某通过鼓足家属敛财、对对方杀青、随声附和、一次性积攒两名行凶者烹饪等方式,按经济亏损计算,崇阳向公司索要12万元,李某和邹某对刘某表示原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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